在吴门①遇来使,知吾婿欲援近例②,愚窃以为不可。
朝廷设科取士,三年一举,此正典也。方正之士,莫不由之而进。今科之设,不过为急于功名者,使之稍助军需,亦得一体进取③,原非所以待豪杰也。吾婿英年有志,前程远大,苟发愤力学,将来凤翥鹏翔④,何可限量?奈何不以豪杰自待,而甘心出于此耶?
且就吾婿今日所处,又有大不可者。礼为人后者,为其本生父母降期,然服虽降,而一切食稻衣锦⑤之事,必有不安于心者。盖可降者服,不可降者心也。故考试之事,但当与岁考,不当与科举,秉礼之士莫不皆然。今吾婿期年⑥虽满,而心丧⑦未毕,俨然与应举之士角逐于文场,可乎?不可乎?况功名迟速有命,难易亦无一定。苟命应得,虽在千万人中,自当脱颖而出;如其不然,即两人相较,亦有得失,况十五人而中一人,安在其必得耶?即功名未必得,而徒冒不韪,窃为高明不取也。
相爱之深,不觉尽言,惟吾婿熟筹之,幸勿以吾言为迂愚。交盘⑧尚未完局,秋凉当归,草勒不悉。
在苏州碰到来送信的人,得知你想援引近来形成的惯例,我私下里以为不可以。
朝廷开科取士,三年一届,这是正常途径。方正贤良的读书人,没有一个不是由这个途径做官的。今年这一科是恩科,不过是为了让那些急于功名的读书人,通过捐钱援助军需费用,也能同样得到有所作为的机会,原本就不是给豪杰之士准备的。你年少英才,素有大志,前程远大,只要发奋读书,努力学习,将来如同凤凰和大鹏般振翅飞翔,前途不可限量,奈何不以豪杰之士自我期待,而甘心谋求只有捐钱才有机会的恩科呢?
而且,就你当下的处境来说,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使你不可以参加科举考试。从礼节上来说,你是父母所生,为本生父母尽孝是理所当然的,虽然孝服已经除去,而一切食稻衣锦的事情,做了之后心里必然不那么安稳。因为丧服可除,内心的悲伤则是难以消除的。因此,在科举考试这件事情上,你可以参加岁末检测的考试,不可以参加获取功名的考试,遵循礼节的读书人没有一个不是这么做的。现在你虽然服丧已满一年,而心里的悲伤还没有消失,煞有介事地和那些应该参加科举考试的读书人一样在考场上角逐,这样做可以吗?何况取得功名的时间早晚自有定数,难易程度也不一定。如果命中应该获得功名,虽然是与千万人同台竞技,自然也会脱颖而出;如果命中注定没有功名,即使是两个人比试,也是一个能考上,另一个考不上,何况是十五个人中取一个,又怎么能说必定会考取呢?既然功名未必能够得到,而徒然去冒天下之大不韪,我私下里以为高明之人是不会这么做的。
因为关爱之深,不知不觉话说得多了点,希望你再仔细筹划筹划,但愿你不要以为我说的话有些迂拙。衙门里面的事情还没交接完毕,秋凉的时候就会回去,这封信草草收尾,言之不尽。 吴门:指苏州或苏州一带。苏州为春秋时期的吴国故地,故称吴门。 援近例:援引近来形成的惯例。 进取:指努力上进,力图有所作为。 凤翥(zhù)鹏翔:翥,鸟向上飞。形容奋发有为。 食稻衣锦:古时候,北方人食稻的机会不多,能经常吃到稻米的人往往是富贵阶层。一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,稻米饭都属于“奢侈品”。所以古人将“食稻衣锦”视为“生人之极乐,以稻味尤美故。” 期(jī)年:一整年。古时候丧服要穿一年,称为期年服。 心丧:泛指无服或释服后的深切悼念,有如守丧。 交盘:前任卸职时把账目、公物、文书等清点明白,移交给后任。
李枚吉,名铉,字枚吉,金山卫庠生,陆陇其的大女婿。这封信大致写于清康熙十六年(1677)。当年二月,陆陇其因讳盗而被罢免嘉定知县,十二月回到平湖。根据文中内容推测,写信时间是在他落职后继续代理县务,等待下任嘉定知县上任的一段时间里。
陆陇其在信中反复劝说大女婿李枚吉不要捐钱购买科举考试资格,理由有以下几点:第一,正规科举考试是三年一届,“方正之士,莫不由之而进”,而今年的科举考试,“不过为急于功名者,使之稍助军需,亦得一体进取,原非所以待豪杰也”。李枚吉是“英年有志,前程远大”的豪杰之士,不必参加。这是这一科科举考试本身的原因。第二,李枚吉服丧虽然期满,但心丧未满,“而一切食稻衣锦之事,必有不安于心者”,因此,他“但当与岁考,不当与科举”,不适合“与应举之士角逐于文场”。这是李枚吉主观方面的原因。在分析了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后,陆陇其指出,“功名迟速有命,难易亦无一定”,这与他在《治嘉格言》中看待科举考试中与不中的宿命论观点是一致的。在这个宿命论的前提下,他又提出:“苟命应得,虽在千万人中,自当脱颖而出;如其不然,即两人相较,亦有得失”,何况是“十五人而中一人”。既然没有必然考中的绝对把握,何必去冒天下之大不韪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