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一般官僚的心理和衙门的成规推测,他无疑会关押收审学子几天或几月,让他吃点皮肉之苦,给那些胆敢触犯宵禁条例的人一点厉害看看,这样太守的威风气派自然也就出来了,否则威信将从何而来?
实行宵禁的目的是维护社会治安,禁止那些不法之徒在暗夜为非作歹,现在受罚的却是安分守己的勤勉学子,这与宵禁的初衷不是大相径庭吗?这则小品通过描写王安期当时的心理活动,阐明他简短的处理意见:“鞭挞宁越以立威名,恐非致理之本!”这句老实话中有某种幽默感。宁越是西周时人,家境贫寒激发他发愤苦读,经过十五年的学习终于成了周威公的老师。靠鞭挞像宁越一样勤奋读书的人来树立自己的威名,恐怕不是达到社会清明安定的根本办法。“致理”就是致治的意思,为唐人避高宗李治讳所改。“恐非”二句写出了王安期不愿意处罚犯夜书生的原因,这才有了“使吏送令归家”的处理结果。
《晋书》称王安期为政宽恕仁厚,有一次小吏偷吃他池中鱼,主簿正准备拿小吏问罪,王安期知道后指示说:“文王之囿,与众共之,池鱼复何足惜!”他对那位违反宵禁学子的态度,真比今天某些“人民公仆”对待教师的做法要高明一万倍。他宁可丧失自己的威名而送学生回家,我们有些公仆则克扣教师工资去买轿车来显示自己的气派,至于那些与小学生开房的官员就更是衣冠禽兽了。
谢公夫人教儿,问太傅:“那得初不见君教儿?”答曰:“我常自教儿。”
谢安是东晋一代名相,在位期间东晋取得了淝水之战的巨大胜利,生前位极人臣,死后追赠太傅。从这则小品可以看出,谢安夫妇在教育子女问题上的态度大不相同:谢安夫人刘氏觉得教育子女应该常加训导,谢安本人则认为教育子女应当以身作则。史书上说谢安极为重视后代的家教,“处家常以仪范训子弟”,也就是说他常通过自己的仪表风范,让成长中的子女们潜移默化。高卧东山的时候,谢安兄弟们的子女都送给他调教。